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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公司员工及周边民众的生命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杜绝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卫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降低发生事件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滨州市沾化区水利工程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相应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

1.4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始终把保障公众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厂队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

(3)协同应对、属地为主。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体制,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长抓不懈,防范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常态与紧急状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5)依靠科技,加强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技术管理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广泛宣传,提高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培训应急知识,让广大员工充分了解应急措施、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人员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5预案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是总体、全面的环境应急预案,主要阐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针对其他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公司还编制发布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与其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紧密结合。

1.6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①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②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③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④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⑤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①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②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③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④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⑤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市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①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①发生3人以下死亡;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王如磊

副组长:苏新良、刘清星、张友川

成员:王芳、王学峰、刘景生、崔清磊、张玲、韩金民

职责:负责人身伤亡事故救援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参与现场统一指挥,统筹安排人、机、财、物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在救援过程中能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处置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王学峰

成员:王明杰、刘泮、张迪、李忠杰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景生

成员:孙娜娜、邓杰、王闯、李云波

(3)警戒疏散组

组长:崔清磊

成员:王朋、徐晓、毛清利、王帅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韩金民

成员:韩井岱、张士江、刘振明、孙伟

应急救援办公室

(1)24小时值班电话:0543-7316995

(2)职责

1.负责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2.负责专项资金的筹备,专用物资的采购;

3.负责现场人员抢救,设备抢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救援行动;

5.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信号;

6.及时、如实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推广应急救援先进技术、方法;

8.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公司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危险源主要存在于施工作业面、生活营地(包括民技工板房营地)、办公、机修车间、大桥加工厂区等,因此各单位负责落实主要环境事件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对主要环境事假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相应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4.1.2各项目部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1.3各项目部应当将主要环境事件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4.1.4在主要环境事件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4.1.5对存在环境事件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相关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4.2预防与应急准备

4.2.1思想方面的准备,公司及各项目部应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全体员工能够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4.2.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保证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4.2.3严格落实与应急预案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4.2.4技术方面的准备,为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技术部在应急预案各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4.2.5物资方面的准备,为保证应急措施的顺利实施,物资部负责相应的物资应做好储备和保管工作。

4.3监测与预警

4.3.1应急管理小组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重点排污口每天进行例行监测,如实做监测记录。

4.3.2根据公司应急能力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

5.2.1信息接收与报告

5.2.1.1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543-7316995

5.2.1.2内部事故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类型、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④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5.2.2信息上报

5.2.2.1事故发生后,组长或副组长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的相邻单位时,组长或副组长以及安全警戒组组长及时向其相邻单位同级人员和部门进行通报。

5.2.2.2事故上报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3信息传递

5.2.3.1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的社会时,由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场外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使其尽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5.2.3.2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为:电话、喇叭、人工呼喊及警报声音等。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Ⅱ级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Ⅲ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分管领导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Ⅳ级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事故,由安全环保监察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6.2响应程序

6.2.1基本程序

6.2.1.1指挥与控制

接事故报告、统一应急指挥、现场应急救助、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通知应急救援单位、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6.2.1.2资源调度程序

接事故报告、统一应急指挥、现场应急救助、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通知应急救援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到现场。

6.2.1.3医疗救护程序

现场救援、统一应急指挥及联系医疗机构、事故现场展开医疗救护、伤员运送、治疗。

6.2.1.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进行救援时,救援人员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监护照应。

6.2.1.5事态监测与评估程序

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各部门对事态发展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便于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提前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6.2.2扩大应急程序

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满足现场救援要求或控制事态发展时,由组长或副组长向建设部、地方等相关单位发出求援信息,请求外部支援。

6.3处置措施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启动对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进入应急状态,按照事故类型对应的处置方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不间断的对事故现场进行监视,掌握事态发展,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6.4应急结束

6.4.1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6.4.2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在应急结束后,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事故调查组上报有关资料、事项等。

6.4.3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和管理,主要应急救援物资。

8、培训和演练

8.1培训

8.1.1专业应急培训

现场指挥人员培训、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和相关方的培训。

8.1.2现场指挥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式、与上级或其他部门联络方式等。

8.1.3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培训内容包括

救护器材的布置储存情况、自救互救教育、各类器材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等。

8.1.4相关方的培训内容包括

预案告知、培训及自救互救教育。

8.1.5公众应急知识培训

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里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8.2演练

8.2.1演练目的

验证预案的可行性、检验应急指挥能力、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以及应急处置队伍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8.2.2演练要求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演练之前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事件、场所、参加部门、内容、要求,演练情况设置尽量与实际相符,并考虑突发情况,保证每一个参加救援人员都有机会参加演练。演练必须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并事先告知在演练影响范围内的相关方,必要时邀请他们参加演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演练完成后,做好演练记录、演练总结和相关演练影响资料的收集工作等。

8.2.3演练总结

指挥系统是否有效;预案存在的战略及战术缺陷;各处置部门是否及时参与,相互协调如何;通讯是否畅通;配备器材与人员数目是否与事件规模匹配,处置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等。

9、奖惩

9.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惩罚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惩处。

(1)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环境污染:人类活动产生的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引起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危害人体健康和生物的生命活动的现象。

环境污染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10.2预案修订

正常情况下,对本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因以下原因出现不符合项,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1)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2)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指责调整的;

(3)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4)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本企业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10.3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与解释。

10.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