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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预案

1、事件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事件类型分析

(1)违反《信访条例》,集体上访人员非法聚集,在敏感地区静坐等;

(2)聚众哄抢物资设备、破坏设备设施的;

(3)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1.2危害程度分析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会干扰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如果事件未及时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可能会危害人身安全,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维护参建人员合法利益,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居安思危,从源头上预防突发群体事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性因素排查、调解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突发群体事件的各种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开展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严格落实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报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密切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坚持原则、教育疏导

充分运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如磊

副组长:苏新良、刘清星、张友川

成员:王芳、王学峰、刘景生、崔清磊、张玲、韩金民

3.1.2应急处置工作组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包括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确保发生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能迅速、高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宣布进入、或解除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状态,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2)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审批应急经费,审定对外发布信息等。

3.2.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警戒疏散组:要求上访人员、游行示威人员、阻工罢工人员或其他聚众闹事人员选派代表,负责接待群众代表,听取群众利益诉求,谈判协商,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2)抢险救援组:负责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工作,并对事件现场进行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后勤保障组:负责工作人员的用餐、住宿、车辆安排等事项;负责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负责做好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2)密切关注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发现以下情况的,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正常生产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4.2预警发布与行动

4.2.1预警发布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性质、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等。

4.2.2预警行动

(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2)做好参建人员情绪安抚工作,教育、引导参建人员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3)加强不稳定因素持续监测和分析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3预警结束

确认发出预警通告后,经采取有效的预警行动,事态已经得到控制,隐患已经消除,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预警结束。

5、信息报告

(1)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543-7316995。

(2)发生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应采取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等方式,情况紧急时一般采用先进行口头报告,稍后再补充书面报告。

(4)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2)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3)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4)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形势、公司的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1)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响应:

1)一次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的群体上访事件;

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阻工、罢工,且严重影响生产稳定;

3)较长时间围堵重要生产场所;

4)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2)Ⅱ级响应

1)一次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群体上访事件;

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阻工、罢工,且影响生产稳定;

3)其他应视为一般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事件。

6.2响应程序

(1)Ⅰ级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响应程序

1)在公司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事态发展及已经采取的措施,落实相关指示。

(2)Ⅱ级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响应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职责进入应急状态,并进行信息传递。

2)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就各位,全面开展应急行动。

3)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事件情况,必要时请求其支援。

6.3处置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态发展情况及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3)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件现场过激行为进行控制、处理,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4)对于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制服不法分子,带离现场;

(5)后勤保障组负责与群众代表协商、谈判,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人员限期研究解决。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建立储备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并按照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与维护。

8、附件

8.1附件一:应急联系方式

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手机

职务

1

王如磊

1300152456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2

苏新良

15306491117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

3

刘清星

135615023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

4

张友川

13954382446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

5

刘景生

13954332869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6

王学峰

137922822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7

王芳

13686302628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8

崔清磊

1516999232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9

张玲

15964079779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10

韩金民

13905432715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